我已经看到一些许可证的实例,这些许可证使用了“根据GPL许可但可以根据要求提供LGPL”的效果。作为该软件的唯一所有者,这是一个可行的许可方案吗?
我主要是因为我想在GPL下发布软件以鼓励人们做出贡献,并且这些贡献是开源的。但是在这个过程中,我不会完全不鼓励任何人将代码用于有用的应用程序。我想如果我要求他们必须先和我联系,大多数人都会懒得和GPL他们的软件(假设它是要发布的东西)。
我不确定这个许可证有多现实,因为它似乎也是第一次有人问他们的LGPL代码,然后他们可以根据LGPL许可证重新分配它们,从而绕过了联系我的要求。
思想?
答案 0 :(得分:1)
首先,虽然您可能拥有您编写的代码的版权(因此可以根据您想要的任何许可证发布),但您不一定拥有其他贡献者作品的版权,除非他们特别签署在他们提交更改时,版权归你所有。也就是说,如果你想鼓励其他人为你的项目做贡献,你应该选择一个许可证并坚持下去。双重许可证主要来自较大的组织,这些组织要么承担提交的版权,要么只是不接受外部贡献。
其次,用户在为特定目的使用代码之前必须与您联系的心态完全违背了GPL和LGPL的理念。这些许可证的重点在于作者没有对软件的使用方式发表意见,除了要求在重新分发二进制文件时源代码可用时。
IMO,您应该尝试评估一下您在这里要做的事情。如果您希望鼓励人们为开源项目做出贡献,那么GPL就没有对鼓励贡献的垄断。在Apache,BSD,LGPL和其他开源许可下,大量项目都取得了成功。修改开源软件的个人和组织通常非常乐意为他们的变更做出贡献 - 除了在大多数情况下做得体面的事情之外,维护单独的分支机构也很头疼。 (并且GPL中没有任何内容强迫任何人将他们的贡献发回给你。)答案 1 :(得分:0)
您的软件许可证是GPL或LGPL。当然你作为coypright所有者/唯一作者可以提供不同的术语,但这通常是已知的,所以无论如何都不需要添加“可能”句子。
这句额外的句子只会让你看起来像是因为战术原因你在GPL下获得许可。但GPL不是战术性的,而是战略性的。根据设计,我们通过GPL强制执行我们的软件用户权利。作为作者,我们给了很多。
为什么您担心您的慷慨提议不被您的软件用户所接受的开放式接受?
也许你的软件没用?那么,为什么要关心?根据GPL发布,你没有做错任何错误。如果将来有一些用户,她会知道确切传递了哪些权利。此外,她可能会通过再次扩展软件并传递它来回馈。
因此,在跳过这样的句子之前,最好先讨论一下GPL和/或LGPL是否适合您的软件。您还没有分享有关您的软件的任何细节,那么应该如何提供有用的反馈呢?
您是否也了解GPL v3系列以及为某些用户/项目添加例外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