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在构建一个RESTful Web服务,我正在创建一些自定义媒体类型。在媒体类型中,当您使用“+”从右到左时,子类型变得更具体。例如:
application/json
比application/hal+json
更通用,因为HAL会在json之上添加更多限制。
我的问题是这是标准的,还是仅仅是一种约定(我已经通过一些关于MIME类型的RFC进行了调查,我找不到任何东西,但我可能看起来不够努力)。
如果它是标准的,它是否会推广,所以我可以添加更具体的子类型,如application/vnd.custom.mime+hal+json
,还是仅限于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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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http://trac.tools.ietf.org/html/draft-ietf-appsawg-media-type-regs-14#section-6中定义了注册新后缀的过程。
“+ json”将在另一份文件中定义;现在:http://trac.tools.ietf.org/html/draft-ietf-appsawg-media-type-suffix-regs-02#section-3.1
不,你不应该有多种亚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