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考虑以下代码:
public interface A {
public A another();
}
public interface B {
public B another();
}
public interface AB extends A,B {
public AB another();
}
这导致AB
上的编译错误:
B型和A型不兼容;两者都定义了另一个(),但是 无关的返回类型
我已经看到了这个SO question,并按照接受的答案中的不兼容性示例 - 即。
public interface C {
public void doSomething();
}
public interface D {
public boolean doSomething();
}
public interface CD extends C,D {
}
但是,在这种情况下,返回类型真的不兼容 - 返回类型不能同时为void和布尔值。然而,在上面的示例中,another()
的{{1}}返回类型都是AB
和A
,因此可以实现两个扩展接口。< / p>
此外,看过JLS(8.4.8,8.4.8.3,8.4.8.4),我不太明白为什么我的上面的例子非法。任何人都可以向我解释这个吗?
第二,除了重复B
中A
或B
的合同要求之外,还有其他解决方案/解决方法吗?
答案 0 :(得分:11)
对于1.5之前版本的Java,会出现此错误消息(至少我可以在Eclipse中将合规性级别设置为1.4时重现该错误)。换句话说,请确保您正在查看足够陈旧的规格。
在Java&gt; = 1.5上,以下编译正常。
interface A {
public A another();
}
interface B {
public B another();
}
interface AB extends A,B {
public AB another();
}
正如您所说,由于AB
既是A
又是B
,因此它同时满足两个接口。
这是Java语言规范(第二版,即Java 1.4)的引用:
9.2接口成员
界面的成员是:
- 在界面中声明的那些成员。
- 那些成员继承自直接超级接口。
- 如果接口没有直接的超级接口,[...]
如果接口声明一个具有相同签名和不同返回类型的方法或不兼容的throws子句,那么这是一个编译时错误。
此外,当前规范说明如下:
9.4.2重载
如果接口的两个方法(无论是在同一个接口中声明,还是由接口继承,或者是声明的和继承的)都具有相同的名称,但不同的签名不是覆盖等效的(§8.4.2) ),然后方法名称被称为重载。这个事实没有任何困难,从来没有导致编译时错误。返回类型之间或两个方法的throws子句之间没有必需的关系,这两个方法具有相同的名称但不同的签名不等于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