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WCF中使用来自程序集“X”的几个类,而我的客户端代码使用相同的程序集来引用其他类。 这使得必须在客户端应用程序中保持程序集“X”的引用。
导致冲突,因为我在客户端获得的代理使得程序集“X”中的类保持在不同的名称空间下。
请建议任何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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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勿使用预先生成的代理。如果您要在服务和消费者代码之间共享程序集,那么只需共享WCF合同程序集,然后在需要时使用ChannelFactory
创建代理。
答案 1 :(得分:0)
@Ashish你已经问过这样的问题了。当客户端需要使用代理生成的某些类进行引用时,显然会出现模糊错误。
有两种方法可以避免此问题。
直接在客户端引用服务合同/数据合同程序集,而不是使用svcutil.exe创建代理,而是使用@hugh建议的ChannelFactory。
如果您是通过VS创建代理,那么您可以配置为使svcutil.exe工具不重新创建客户端已有的类,因为我在此thread中回答了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