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该使用大写命名来声明java常量变量吗?

时间:2012-06-11 10:24:27

标签: java eclipse coding-style naming-conventions

我的问题:常量Java变量(在方法中)的名称应该是大写吗?

我一直认为

a)如果一个变量永远不会改变,它应该被声明为final(显示/强制它不会改变) b)它应以大写字母命名

但是,我在eclipse中注意到,将变量(在一个方法中)更改为final / constant,然后重构/重命名为如下所示:

final int NODE_COUNT = 3;

我收到以下警告:

  

不鼓励使用此名称。根据惯例,局部变量的名称应以小写字母开头。

这让我想知道大写规则是否适用于此实例(即方法中的最终变量)。

2 个答案:

答案 0 :(得分:5)

在没有常量的方法中,你只有局部变量,可以是final。因此,使用从小写字母开始的普通camelCase非常适合那里。

答案 1 :(得分:2)

类常量也应该是static(使它们成为类级而不是实例级),在这种情况下,Eclipse不会警告您使用大写。

方法常量应该有一个以小写字母开头的标识符,所以我同意你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