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确定我写的代码是否有意义。这是一般的想法:
我有一个Parser类,它将采用不同类型的文档。根据类型,我将以不同的方式解析文档。
所以假设我有两种类型的文件,A和B.工厂模式似乎是一个非常好的方法,以便我需要扩展程序来处理其他类型,所以我将有一个抽象类
abstract class Parser
{
...
public void common_method() {
// something common that all parsers will use
// like file IO
}
// derived classes will override this
public abstract void specific_method();
}
class A_Parser : Parser
{
...
}
class B_Parser : Parser
{
...
}
我想知道的问题是我在抽象的Parser中声明了抽象方法和非抽象方法。编译器似乎没有抱怨,它似乎仍然正常工作。
这不标准吗?也许有更好的方法来设计它?
答案 0 :(得分:8)
这很好。如果你只有抽象方法,那么你基本上就有一个接口。如果需要,您可能必须使用另一种模式来创建解析器的实际实例,但就类定义而言,这是非常标准的。
答案 1 :(得分:3)
这非常好,您甚至可以制作一些非强制要覆盖的virtual
方法
答案 2 :(得分:2)
这是Template Method Pattern的典型实现。您提供算法的一般模式,但细节在具体类中实现。
答案 3 :(得分:0)
在抽象类中使用非抽象方法是很常见的。
您还应该知道,因为您的Parser类是抽象的,所以可以访问common_method的唯一方法是通过A_Parser或B_Parser类的实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