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通常主要使用前向声明,如果我有一个不需要在.hpp文件中完整定义的类
例)
//B.hpp
namespace A_file {
class A;
}
namespace B_file {
class B {
public:
B();
private:
A *ptr_to_A;
}
}
//B.cpp
#include "A.hpp"
using namespace A_file;
namespace B_file {
B(int value_) {
*ptr_to_A = new A(value_);
}
int some_func() {
ptr_to_A->some_func_in_A();
}
}
我写这种代码。我想,它将再次包括整个hpp。 (如果你的话,请随意评论,这不健康)
有没有办法可以对std命名空间中的对象/类做同样的事情? 如果有办法,可以,还是有副作用?
答案 0 :(得分:22)
您可以在头文件中转发声明自己的类以节省编译时间。但你不能在命名空间std中的类。根据C ++ 11标准,17.6.4.2.1:
如果添加声明或者C ++程序的行为是未定义的 命名空间std或命名空间std中的命名空间的定义 除非另有说明。
请注意,其中一些类是模板化类的typedef,因此简单的前向声明将不起作用。例如,您可以使用#include<iosfwd>
代替#include<iostream>
,但没有类似的标头只包含string
,vector
等的前向声明。
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GotW #34, Forward Declar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