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在创建一个名为TruckingCompany的项目,有一个包名称为truckingCompany,以及三个子包:实用程序,工具和对象。 现在我将包含main方法的类放入utilities子包中。 它是否正确?我应该把它放入truckingCompany包中(没有子包)吗? 所以通用的问题是:如果有一个包和一些子包,并且main方法使用所有子包中的类,将包含它的类放在子包中是否正确?
PS:如果问题不明确,请告诉我。
答案 0 :(得分:2)
是的,你可以把它放在truckingCompany
中。毕竟,这是您的应用程序的切入点。
答案 1 :(得分:1)
作为基线,从我到目前为止看到的一个好习惯是将包含main方法的类放在顶级包中。
在你的情况下,我将你的课程放在truckingCompany包下,而不是在子包中。
答案 2 :(得分:1)
你应该放入truckingCompany,但无论你把它放在哪里它都会起作用
答案 3 :(得分:1)
你上课的地方绝对无关紧要。更具体地说,包与其子包没有特殊关系。这些包基本上是包名称的平面命名空间。我还想补充说,包名称有一些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