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定义所需名称时的变量命名约定

时间:2011-08-05 02:11:32

标签: naming-conventions

当您想要的名称已由语言定义时,是否存在命名变量的约定?作为一个例子,我正在编写一个带有两个参数min和max的lisp函数。虽然Vim的语法高亮显示器对这些词进行着色,但看起来它们已经是lisp函数。我认为给参数赋予不同的名称会更好。

我应该使用完全不同的名字吗? min和max虽然简短且具有描述性,但我希望尽可能使用它们。我应该使用myMin和myMax等前缀吗?我现在倾向于这个想法。任何建议都会有所帮助。

1 个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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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正在寻找一个非常通用的命名约定 - 一个适用于您的语言或框架中保留/定义的所有名称的约定 - 我真的怀疑这样的约定是否实用甚至是是有用的。

我认为你应该在(常见的)个案基础上这样做。

您的示例看起来像是一种常见情况:函数通常有两个参数指定某些值的范围很常见。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我可能会使用minValuemaxValue之类的名称 - 它们似乎足够抽象,在大多数情况下都能很好地运作。

BTW,我不会使用像my这样的前缀。但是,如果您对Apps匈牙利语的想法持开放态度(请参阅discussion on WikipediaJoel Spolsky's article),您问题的答案会更简单:只需在参数名称中使用正确的语义前缀(例如xMinxMax表示最小和最大横坐标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