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否符合您对Listener对象的定义?

时间:2009-03-05 17:26:18

标签: javascript oop definition listener

概述:

在我的项目中,以DOM / HTML呈现的所有 UI组件都作为组件类型的Javascript对象进行存储/管理。

每个组件对象都包含一个 ComponentListener 类,用于侦听来自 DOM / HTML呈现的事件,并且侦听< / em>用于事件 解雇 EventController 可能收到的组件

EventController 只是另一个实现集中式 发布者/订阅者模式的Javascript类(或者,如果您愿意,还可以集中 主题/观察者模式)... 促进脱钩。

ComponentListener 的定义如下:

定义:

DOM 中的托管元素(由父组件对象管理)或从其中接收其父组件对象的事件的对象的 EventController

例如:

ComponentListener 的一个实例,可能有 onMouseEnter 方法,当鼠标进入&lt; div&gt;时将调用该方法表示正在侦听事件的组件对象的元素。

问题:

我对ComponentListener warrent的定义是否被定义为另一个术语而不是Listener?或者我是关于“spot on”将其定义为ComponentListener?

1 个答案:

答案 0 :(得分:0)

听众听取事件,而不是组件。组件生成事件。如果您搜索事件监听器,我相信您会找到有趣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