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ibm-doors
我对门上的问题有疑问。
我需要将变更请求从进行中传递到完成。
在此更改请求上,我会对具有新创建的IE对象类型枚举的对象产生影响。
此新的枚举在我的项目配置文件模块中定义。
经过一些测试,我发现如果我使用“对象控制模式:RMF对象”选项,则无法将变更请求状态更改为“已完成”,但是如果我选择了“控制模式:所有对象”选项,则我可以做到。
我的问题是:是否可以修改RMF对象列表?还是在这种情况下,我有义务保留选项“所有对象”?
感谢大家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