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python conventions
我主要使用Java和C ++编程,因此Python中的包/执行有些新。
我有一个中等大小的项目,可以调用它来python myproject在myproject目录中运行 main .py。我想知道在该 main .py文件中实例化该项目的主要过程,还是让它调用myproject.py开始工作/创建{{1}的实例,是否合适或被接受?使它处理工作的类。
python myproject
myproject
我会将命令行参数从 main .py移交给myproject类,以启用某些功能,例如调试输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