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有一个关于在不同临床系统中记录的患者过敏的查询
查询:很少有临床系统可以通过三大类来管理过敏-过敏,不耐受和不良反应。不良反应可以单独归类吗?如果可以,我们可以通过一个实时示例来理解吗?
在通过FHIR标准对过敏源的定义时,他们将过敏分为两种类型-过敏和不耐受。
根据FHIR参考,摘自以下链接
https://www.hl7.org/fhir/allergyintolerance.html
不良反应可能是:
An allergy (typically type I hypersensitivity, plus other "allergy-
like" reactions, including pseudoallergy).
An intolerance (typically non-immune adverse reactions that are not
determined or perceived to be allergic or "allergy-like", and are
to some degree idiosyncratic and/or individually specific [i.e. are
not a reaction that is expected to occur with most or all patients
given similar circumstances])
从以上引用中我们可以得出,因为过敏只能分为两种类型-过敏和不耐受。任何对过敏/不耐受的反应都是不良反应。
将过敏症分为两类在临床上是否有效? “不良反应”不需要一个类别吗?
答案 0 :(得分:1)
AllergyIntolerance(过敏症不耐受)的概念是,如果患者暴露于特定物质,则发生不良事件的风险会增加。过去在暴露于某种物质时曾发生不良反应是断言风险增加的原因。但是,先前的不良反应要么是过敏反应,要么是“别的东西”-所有“别的东西”反应都被认为是不耐受的。如果您不是要捕获“风险增加”的情况,而是要跟踪特定的个人反应来尝试确定因果关系,则建议查看着眼于此的AdverseEvent资源。在实践中,您可能同时拥有-一个AllergyIntolerance,以确保有一个标记来告知患者可能在开处方时触发决策支持的潜在风险等,再加上一个AdverseEvent资源来处理与特定反应相关的报告/分析。 / p>
答案 1 :(得分:0)
这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因为过敏和不良反应在临床护理中占有重要地位。
“过敏”和“不耐受”这两个类别是历史悠久的。大多数非临床医生,甚至大多数临床医生对引起潜在过敏反应的机制一无所知,并且倾向于将特定个体对某种物质具有倾向的所有反应归类为“过敏”。在过去的几十年中,知识的发展使人们认识到,有许多“过敏反应”的非免疫机制,其中一些看起来很像I型超敏反应(过敏反应或花粉症),而另一些不要。在传统标准中仅存在两个类别的历史存在,仅使类别=不耐受所有已知的非免疫学因素。总体上重要的一点是,已确定个人具有对特定物质(或类别)的敏感性属性。
许多不良反应既不是过敏也不是不耐受:药物-药物相互作用会导致生理反应,用药过量,外科事故,放射线烧伤,输血反应等。就此而言,如果个人有过敏或不耐受反应,从来没有过,他们有不良反应,但直到那反应之后才有“过敏”,并且有人判断如果接触该物质,他们将来可能会有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