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分支A创建了一个新的功能分支B。
现在我想将分支B合并回A并删除分支B。
但是我对这两个词感到困惑
我不明白这两个有什么不同,如何使用svn命令行来做到这一点。
欢迎任何有用的建议
答案 0 :(得分:1)
重新整合是合并的一种特殊情况。合并是一个通用术语。但是,当您将分支(在您的情况下为B)合并到其父级(A)时,您正在重新集成。
svn merge
以前在1.8之前有一个--reintegrate
标志。已弃用此方法,您不必再告诉svn
您正在重新集成。足够聪明地找出来。
在分支A的副本中,合并分支B的命令为:
svn merge URL-to-branch-B
请注意,在1.8之前,您可以不能多次重新集成同一分支,尽管可以通过操纵svn merge properties
来解决。也就是说,重新集成后,您必须删除分支(最佳实践)。我提到这一点是因为您可能会与具有较旧版本svn
的人进行协作,并且如果您打算在重新整合后保持分支的生命力,则您(与较新的svn
版本的人)将必须进行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