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实际上正在学习我的第一级OOP(我们使用Java)的最后一个examen,我需要在概念上正确的OOP。
所以,我有这段代码:
Light.turnOn(pc);
Light.turnOn(car);
等等...
另一个:
pc.turnOn();
car.turnOn();
我还没有实施第一个。第二个,我这样做了......
class pc extends Light { ... }
class car extends Light { ... }
其中Light
是abstract
类。每个不同的类pc
和car
都来自Light
,并且在每个类中都实现了自己的方法版本turnOn()
。
在第一个示例代码(我尚未实现)中,我将使用方法turnOn()
的不同版本(在同一个类中),而不“扩展”任何内容。
那么:两个代码中的哪一个实现/使用多态?为什么?另一个例子如何不实现/使用它?
提前谢谢你。
答案 0 :(得分:1)
第二个指向多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