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见过几种行为:
如果符合ADA / ARIA标准,是否应该关注任何要素?
答案 0 :(得分:3)
当前推荐的行为是对话框中的focus the first focusable element。但是,最近有一些debate on that implementation因为它为使用screen magnification software and screen readers的用户带来了问题。
如果对显示的焦点移动到对话框底部的控件,则会发生一些负面情况:
- 对于屏幕放大镜用户,焦点移动到控件,因为视口只包含对话框内容的一小部分(典型放大率400-600%),只查看内容的底部部分,不像顶部对话框,底层内容不提供上下文。用户必须四处寻找才能了解正在发生的事情。
- 对于SR用户(例如JAWS),只宣布焦点元素的内容,用户必须浏览内容以了解正在发生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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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似乎没有得到解决,但对new recommendation的共识正在增长:
autofocus
元素,请关注该元素。tabindex=-1
和outline: none
聚焦对话框元素本身允许屏幕阅读器向用户读取对话框的内容,立即为其提供上下文,屏幕放大镜将从对话框的左上角开始,以便他们可以从对话框开始阅读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