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场景...... 我已经分配了一个git repo,并计划提交一些拉取请求:例如,
在某些时候,在提交任何拉取请求之前,我意识到我想创建另一个功能(称之为 feature-q ),这在概念上独立于任何其他功能,但需要在至少一个通用实用程序函数,作为 feature-a 实现的一部分添加。 Feature-a 已经过测试,我真的想在实现 feature-q 之前继续提交拉取请求。最自然的方法是从 feature-a 分支创建 feature-q 分支 , 所以会引入对 feature-a 的依赖,我想避免,原因很简单,我希望项目所有者能够“混合和匹配”他最终选择的功能。合并,上述依赖性将排除他选择的特征-q但拒绝特征-a。而且,即使他最终选择接受两个拉请求,依赖也会限制他合并的顺序。
回想起来,如果我在单独的分支上提交实用程序功能会更简单,但这会有复杂的开发,而且无论如何,我不知道功能 - q 当我开发 feature-a 时。我想我可以简单地将实用程序功能手动复制到 feature-q (或者可能使用支持hunk-by-hunk合并的git merge选项),但这感觉有些麻烦。 / p>
只是想知道这是否是一种经常出现的问题,需要保证自己的“最佳实践”。另外,从git的角度来看,将实用程序函数手动复制到 feature-q 是否有任何缺点:即,将公共代码独立地引入不同的分支? (我的猜测是它不会引起问题,除了给出误导的印象,即相同的代码是在不同的分支上独立开发的......)
谢谢, 布雷特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