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在使用合并复制。身份范围管理是AUTOMATIC
我在SERIALNUMBERSCHEME表中插入了具有documentID作为标识列的公司表中的触发器
同步时我的误差低于
'SERVER \ MUMBAI.PROD_SUB'中的行插入无法传播到'SERVER \ NEWYORK.PROD'。这种失败可能是由违反约束引起的。当IDENTITY_INSERT设置为ON或复制用户插入NOT FOR REPLICATION标识列时,必须为表'SerialNumberScheme'中的标识列指定显式值。
数据已正确插入订阅者,但未在发布商
复制任何解决方案/建议?
答案 0 :(得分:8)
当复制代理应用更新时,您的触发器会被触发。通常,触发器应仅在发布者处运行(或者更准确地说,在插入原始数据的站点处)。然后复制将复制触发器的效果。我认为您只需将触发器标记为NOT FOR REPLICATION
。
请参阅Controlling Constraints, Identities, and Triggers with NOT FOR REPLI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