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任来自客户

时间:2016-02-24 14:54:02

标签: file-upload webserver content-type rfc2616

我已经看到了这个问题的答案:Trusting "Content-Type" on File Uploads

他们直觉上有道理。

但是,根据RFC 2616 Sec 7.2.1,

  

"当且仅当内容类型字段未给出媒体类型时,   收件人可以通过检查来尝试猜测媒体类型   其内容和/或用于标识的URI的名称扩展名   资源。"

我想知道在应用于服务器时RFC的这一部分背后的原因 - 为什么服务器应该信任客户端的头部,只有在缺少内容检查时才会回退?效率是我能想到的一个原因。或许我误解了RF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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