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令可用作属性名称,标记名称,注释或类名。但是,如何决定选择哪种类型?
答案 0 :(得分:0)
您可能需要查看其中一个many角度style指南on github,以便更好地掌握指令应该和不应该做的事情。
引用此style guide:
限制元素和属性
创建作为独立元素有意义的指令时,允许限制E(自定义元素)并可选择限制A(自定义属性)。通常,如果它可以是它自己的控制,E是合适的。一般准则是允许EA,但在它独立时倾向于作为元素实现,并且当它增强其现有DOM元素时作为属性。
为了进一步说明我对角度的一些经验,最重要的指令使用是创建自定义HTML元素。
<my-element></my-element>
这些通常意味着您将在这些标记中创建自己的HTML结构,并且通常应保留用于部分组件,例如在几张SVG画布上创建的饼图。
如果你想对DOM元素执行某种操作,如果你还要创建一个具有自己范围的指令,即你想发送一些选项,那么我会说使用属性最好,因为它更能说明你的意图。
<div full-screen options="{'top-offset':40}">This should be fullscreen and offset by 40px</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