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Perl中,使用goto
或本地函数是否更好?为什么使用示例?
例如,我正在使用代码
sub data {
data;
}
data();
或
goto L:
L: if ( $i == 0 )
print "Hello!!!!";
答案 0 :(得分:6)
程序员不会死。他们只是
GOSUB
没有RETURN
。
那就是说,不在Perl中使用goto
。
goto
在Perl中有一个goto
有意义的地方。 Matt Trout在他的博客文章No, not that goto
, the other goto
中谈到了这一点。
答案 1 :(得分:0)
传统观点认为其他结构比goto更好。
如果您想重复做某事,请使用循环。
如果您想有条件地执行某些操作,请使用带有if的块
如果你想去某个地方并回来,请使用一个功能。
如果你想提前纾困并“直接跳到最后”,通常可以使用例外来更好地编写。 (Perl轻松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