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正在学习课程,偶然发现我发现的东西对我来说很尴尬。
class Nebla
{
public:
int test()
{
printout();
return x;
}
void printout()
{
printout2();
}
private:
int x,y;
void printout2()
{
cout<<"Testing my class";
}
};
我发现在一个类中我可以在声明它们之前使用函数(原型)
您可以看到我在取消之前使用了
printout()
,printout2()
。
我可以在声明它们之前使用变量
你可以看到我
return x
;在声明x之前。
为什么我可以在声明之前在类中使用函数和变量但在类之外如果我这样做,我会收到错误?
由于
答案 0 :(得分:18)
好问题;多年来我一直依赖这个功能而不考虑它。我查看了几本C ++书籍以找到答案,包括Stroustrup的 The C ++ Programming Language 和 The Anlatedated C ++ Reference Manual ,但没有人承认或解释其中的差异。但是,我认为我可以通过它来推理。
我相信,您的示例有效的原因是test
和printout
的正文并非真正出现在您的文件中。代码
class MyClass {
void someFun() {
x = 5;
}
int x;
};
...似乎违反了在使用变量之前必须声明变量的规则,实际上相当于:
class MyClass {
void someFun();
int x;
};
void MyClass::someFun() {
x = 5;
}
一旦我们像这样重写它,很明显你MyClass
定义中的内容实际上是声明的列表。这些可以是任何顺序。在声明之前,你不依赖于x
。我知道这是真的,因为如果你要重写这样的例子,
void MyClass::someFun() {
x = 5;
}
class MyClass {
void someFun();
int x;
};
......它将不再编译!因此,类定义首先出现(带有完整的成员列表),然后您的方法可以使用任何成员,而不考虑它们在类中声明的顺序。
最后一个难题是C ++禁止在类定义之外声明任何类成员,因此一旦编译器处理了类定义,它就会知道类成员的完整列表。这在Stroustrup的 The Anlatedated C ++ Reference Manual 的第170页中有说明:“成员列表定义了该类的完整成员集。没有成员可以添加到其他地方。 “
感谢您让我对此进行调查;我今天学了些新东西。 :)
答案 1 :(得分:7)
为了说清楚,这是C ++标准所要求的,而不仅仅是几个编译器处理类定义的方式。
N3242 3.3.7:
在类中声明的名称的潜在范围不仅包括名称声明点后面的声明性区域,还包括所有函数体,非em的 brace-or-equal-initializers 。 -static数据成员,以及该类中的默认参数(包括嵌套类中的这些内容)。
答案 2 :(得分:1)
除了Philip的良好反应外,Stroustrup还对 C ++的设计和演变中的名称查找规则做了很好的解释。这在&#34; 6.3 Clarifications&#34;中描述。在6.3.1.1,&#34; ARM名称查找规则&#34; 中,他提到了 ARM 中定义的2条规则:
[1]类型重新定义规则:在类中使用类型名称后,不能重新定义类型名称。
[2]重写规则:内联定义的成员函数被分析,好像它们是在类声明结束后立即定义的。
因此,在您的情况下,它将应用重写规则(如Philip推断的那样),这就是为什么您可以转发引用这些类成员的原因。
这本书可能主要具有历史意义(它写于&#39; 94),但我认为这些规则今天的应用方式相同。
答案 3 :(得分:0)
您能够执行此操作的原因是,当您致电test
,printout
或printout2
时,它们已经被创建。如果你在实现之前调用函数 outside 之前的任意函数,那你就会收到错误。
将类成员函数视为与类的其余部分的评估流异步。这不适用于独立功能,但您可以访问尚未实例化的数据成员。我不完全确定为什么我们能够这样做,但我认为它与类对象的即时性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