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多个SASS部分文件中有相同的CSS选择器,这些文件都被调用到同一个主文件中。请参阅以下示例:
File1中:
.mySelector { color: #ffffff; }
文件2:
.mySelector { line-height: 1; }
主文件:
@import 'partials/File1';
@import 'partials/File2';
我原本希望SASS聪明一点,发现两个部分文件中使用了相同的选择器,并将它们组合成最终的单个CSS文件。相反,它会在最终文件中创建相同选择器的两个不同实例。
我知道我正在使用的SASS架构可以更好地管理以适应这个但是有一个设置或其他机制允许SASS这样做吗?
答案 0 :(得分:0)
我记得SASS没有合并相同选择器的功能。 我想你只需要重写你的代码。
在一个文件中只有一个地方需要调整特定项目的某些地方,这是不合逻辑的吗?例如,如果其他人需要更改您需要查看两个地方的代码。
答案 1 :(得分:0)
你所要求的实际上是不正确的行为,因为在CSS文件中规则顺序很重要。请使用以下代码:
.foo {
color: 'red';
}
.bar {
color: 'blue';
line-height: 1;
}
.foo {
line-height: 2;
}
您无法合并.foo
选择器的两个规则,因为无论您将结果放在何处,它都不会为包含foo
和{{1的元素保留预期的样式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