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在xCode中工作时,我可以使用Command-LeftArrow和Command-RightArrow移动到源代码中的下一个分词或大写字符,这在重命名变量名等时非常方便,
e.g。如果我有“rightAudioFile”并且我的光标位于单词的开头,我可以按下Command-Shift-RightArrow并选择/突出显示字符串的“右”部分然后我可以重命名/剪切/复制/粘贴该位
在visual studio中我可以使用ctrl-Left和Right箭头在单词边界之间移动,这仍然非常方便(你也可以在堆栈溢出编辑器中执行)但我想要两组功能。
我在vs2008中如何设置它的任何想法?